近日有一單趣聞,便是有人玩夾娃娃機,發現經常夾不到,不時出現公仔夾中但中途掉下來的情況,懷疑商家的夾動了手腳,又有人發現部分夾娃娃機在其出口位加裝一些障礙物,因而埋怨商家的做法。夾子動不動了手腳,這個需要找專人檢查機體,才能知道答案,但是平心而論,夾娃娃機本身有着以小搏大的元素,商家又不是開善堂,總不可能讓客人以極低成本輕易地夾到娃娃,否則一定會虧死。
我們因而可以推斷,商家為了營利,夾子本身相信必定可以調教力度,商家亦可在機上放置一些夾子不夠力夾上的東西,增加遊戲難度不能算作詐騙,否則,街頭遊戲機舖內的遊戲,通常都可設定難度,讓客人難以靠着投幣一次通關,難度又能算是詐騙乎?況且,買賣本身你情我願,客人往往會找一部心中認為勝算較高的機投幣,若覺得不可能夾中,大可以不去幫襯。除非你說機器把公仔成功夾到出口後,仍是拿不到獎品,否則你難以說商家在詐騙。
是故,網上出現一些懷疑夾娃娃機「搵笨」的聲音,更像是有些人願賭不服輸,於是在網上發牢騷,乃至跑到消委會投訴。耐人尋味的是,江玉歡作為尊貴的立法會議員,不知是否愛國者治港落實之後,議會內沒了反對派搞政治惡鬥,於是有餘暇管起這等事情,並聲稱自己到了商場玩了幾把夾娃娃機,發現自己也夾不到,以此作為機器疑似有貓膩的證據,並在其網上平台的個人專頁撰文。如此水平的所謂調查,自然引來部分網民訕笑。
說到這裏或許有人會說,江玉歡之所以在夾娃娃機的問題上做文章,源於消委會在電台節目中表示,今年接獲了42宗投訴。可是任何一個接受過基本教育的智人,都應明白機器本身有否被動了手腳,令機內公仔完全不能靠技術夾到,需要經機電工程方面的專家測試。一個議員跑過去玩幾把,夾不中的成因可以很多,根本不可以此作為機器有動手腳的理據,人家只要說你技術不濟,便懟得你啞口無言。
讓人費解的是,尊貴的江議員,或其負責網頁營運的議助,竟然不太懂如此顯淺的道理,之後還要在網上大放厥詞,指供人玩夾娃娃機的店舖成行成市,「霸佔二三線商場」。據稱江議員乃律師出身,「霸佔」是指任何人在未有對方同意之下,挪用或佔有他人財產,屬於刑事罪行。夾娃娃機的店主明明有跟商場業主訂立租約,並有定期交租,雙方你情我願,分明是合法的租賃行為,何來「霸佔」之理?可見江議員之言,有誹謗之嫌疑。
同情地理解,江議員是想說夾娃娃機的店舖充斥市面,二三線商場更有多間同類店鋪,但有利可圖而又不違法的情況下,夾娃娃機的店舖是否開得成行成市,實乃由市場供求而定。若消費市道強勁,業主因此推高了租金,又或者夾娃娃機沒啥人玩,使老闆賺不到任何利潤的話,這類店舖的數目自然減少。作為立法會議員,江玉歡不是街邊的三姑六婆,你覺得夾娃娃機的進口或製作,缺乏相關的法律規管,便應該有事說事,建議一下政府應如何修例,而不是無故指控對方「霸佔二三線商場」。
由是觀之,有些政客為了展示自己跟其他建制派不同,似乎除了搞些輿論蹭流量,以示自己有監察政府之外,根本給不出實際建議,所以才會出現有人投訴娃娃機夾不到公仔,便在網上發一篇自己試玩幾次也夾不到,然後指責夾娃娃店「霸佔二三線商場」的搞笑帖子。最讓人感到突兀的是,她口口聲聲說政府有責任正視問題,但應該如何正視呢?修訂或制訂啥法例呢?哪個部門負責檢查夾娃娃機有否貓膩呢?通通沒有提到。假如上唇碰下唇,隨意說一句政府要正視,便能算監察政府的話,政府便應該把立法會議員的工資,減至公廁清潔工一樣的水平。
文:陳凱文
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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